凌源法院开展庭审观摩和庭审记录比赛活动
提升庭审驾驭能力 检验庭审记录水平
凌源法院开展庭审观摩和庭审记录比赛活动
为有效提升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,全面检验书记员庭审记录水平,从而进一步提高全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,
该院选取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为观摩庭,由该院沟门子人民法庭庭长李为国独任审理。庭审中主审人严格按照庭审程序依法审理了此案。参加庭审记录比赛的28名书记员全神贯注、专心记录,整个庭审近1个小时。
庭审结束后,主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毕国义组织观摩法官现场评议。毕副院长在总结时指出,庭审在四个方面非常突出:一是庭审准备充分,庭前进行了证据交换,大大节约了庭审时间;二是主审人提问灵活,没有使用机械化语言,做到了因人而异;三是重要语言进行重复,便于书记员记录;四是归纳争议的焦点,便于双方掌握重点,有利于庭审调解和辩论。参加观摩的领导和法官对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。同时,毕副院长也指出了庭审中的共性不足问题,即对当事人提出的涉法问题进行解释时要有法可依,坚决避免模棱两可或解释错误等问题。凌源法院会后对书记员的庭审记录水平进行了测评。(王辛韦 刘海超撰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