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件
朝 阳 市 教 育 局
文件
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关于对秋冬季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专项调研的通知
各县(市)区教育局、卫健局、市场监督局,市直各学校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监督管理工作,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公共卫生安全,市教育局、卫健委和市场监督局决定于2020年10月19日起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专项调研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调研内容
1.学校疫情和传染病防控
学校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控组织体系建立情况,工作方案、人员培训、防控措施、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。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情况;学生晨午晚检情况、体温测量情况;师生因病缺课(勤)与病因追查登记、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;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情况;结核病筛查工作落实情况;常见病、传染病防治知识、心理疾病防治宣传教育情况;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情况。
2.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
学校传染病、疫情、食品安全、饮用水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制定、应急演练开展情况,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落实情况等。
3.学校生活饮用水
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。重点是是否建立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制度、学校饮水卫生管理档案、是否配备专(兼)职学校饮水卫生管理人员;饮水设施设备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;饮水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留有记录。
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、管道直饮水是否持有效卫生许可证,供、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。
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或二次供水的卫生防护是否合格。
学校饮用水水质是否定期检测。
4.食品安全工作
辽宁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。
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,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。
科学组织师生就餐,强化疫情风险防控情况。是否科学安排合理划分就餐场所、区域,科学安排师生就餐,采取分散用餐或分时段用餐方式,避免聚集用餐。
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持有、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情况,执行人员管理、索证索票、进货查验、食品贮存、加工制作、食品添加剂管理、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、食品留样、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卫生、设施设备运行、食品安全自查等食品安全制度情况。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考核。
5.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卫生
学校校园、教学楼内环境卫生,无散在垃圾。办公室、教室、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定时消毒情况。教室定时通风、人均面积、采光、照明、黑板、课桌椅、噪声、厕所、学生宿舍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。
6.学校医疗机构、保健室
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校医院或卫生室、保健室及卫生技术人员;校医务室、卫生室是否取得有效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并按期校验;卫生技术人员是否取得相应执业资质;
是否存在超科目行医、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。
7.学校卫生管理员培训
学校应当指派至少1名校医、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作为学校卫生管理人员,负责学校各项卫生工作措施的落实,保持学校与卫生、教育等部门及时交流和沟通信息。
8.近视眼防控
学校应制定近视防控相关工作计划,建立考核管理机制,配合视力筛查与防控医疗机构落实学校视力健康管理工作;落实体育课程、开足体育课时间,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;完善视觉环境,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;加强健康教育,按统一宣教资料开设学生视力健康课,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,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。
二、调研方式
本次调研采取听汇报、看材料、实地查看、同师生座谈、现场反馈等方式进行。各县(市)区调研职教中心、高中、幼儿园各1所,城镇初中、小学,农村初中、小学各一所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,把本次调研作为提升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。要按调研内容进行自检,查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,并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调研材料。
联系人:黄波,电话:15142175757
朝阳市教育局 朝阳市卫生健康局
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0年10月14日